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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幕 秘密

    菲列迦一个人坐在草地上,望着晴朗的蓝天发呆——最近这几天,他很容易就会陷入发呆的状态。

    那天,冲动之下说了“我娶你”后,终于把莉琳劝住了,但是她既没有对此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只是留了下来,于是两个人似乎又回到了刚认识时的那种状态。

    但是这仅仅是“似乎”而已,实际上,菲列迦完全能感觉得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并且尴尬起来。

    这其中最让他郁闷的是,现在偶尔莉琳对上他的目光时,会突然脸红,虽然红得不是那么明显,不过鉴于她给他留下的蛮横以及暴力的印象已烙在了他的记忆深处,所以每次看到她脸红,他的心脏就会跳快一次——尽管,有一个美女对着自己脸红并不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

    头疼的事情并不只是这些,更要命的是,自这场风波后,他就已经完全被她牵着鼻子走了,一种被套牢的感觉时刻萦绕在他的心头,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还掉了那一百多个德雷,恐怕也不是可以很干脆的一走了之的状况了。

    菲列迦现在十分懊悔,当初在听到莉琳那句“我不要了”时,他就应该很干脆的离开,而不是追上去,更不应该为了她的两行也许是“鳄鱼的眼泪”的眼泪而脱口而出说那三个字。现在可好,布拉达高地怎么办?莎琳娜怎么办?看莉琳的样子,似乎完全没有任何目的地,跟着她这样四处乱走,运气好也许就能撞上那布拉达高地,但是要撞不上难道这一生就漂泊不定老死他乡么?虽然是被逼无奈才要开始找那鬼地方,但是既然答应了,就不应该放弃——这不仅是因为贵族的责任感,更何况他也算立下誓约要拯救莎琳娜。

    不过,那个布拉达高地究竟在什么地方呢?自奈罗开始,他已经到过了五个城市,可没一个城市里有人知道这个地方,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即使有人知道并且告诉了他,可他应该怎么向莉琳说这件事呢?总不能说去布拉达高地欣赏风景吧,如果实话实说的话……菲列迦继续望着天空发呆,脑海中开始浮现这样一幕对话来:

    “啊,亲爱的莉琳,你能陪我去布拉达高地吗?”

    “去那里做什么?”

    “救莎琳娜,我的未婚妻。”——然后被她活埋。

    “啊,亲爱的莉琳,你能陪我去布拉达高地吗?”

    “去那里做什么?”

    “救莎琳娜,我的心上人。”——然后被她活埋。

    一连想了好几种方案,最后的结局都是活埋,活埋,活埋。菲列迦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原本应该在温暖的海风吹拂的阳台上悠闲地品尝着红茶,酝酿着写给莎琳娜情书的自己,为什么非得像现在这样坐在这个完全不知名的地方如此烦恼不已呢?

    正在他自怨自艾的时候,莉琳从一旁的林子里钻了出来,一只手上还拖着一只野猪。她走过来,把野猪扔到他面前,自己倚在一块石头上,眯起了眼睛:

    “呐,一号,把这只野猪弄干净生堆火烤一下,今天中饭就吃这个吧,诶,我累死了,先休息一下。”说完,不过十几秒的功夫,她的呼吸就开始规律而匀称起来,小巧的鼻翼微微颤动着,显然已经入睡。

    看着眼前这只不大不小,浑身鬃毛的野猪,菲列迦一脸无奈,莉琳说得倒很轻松,把猪弄干净,怎么弄?难道自己看起来很像是那种过惯了丛林生活精于此道的野蛮人么??他生平从来只会吃,不会弄,连鸡都没洗过,更别提猪了,可是莉琳的吩咐他又不敢不照做,想了半天,他还是站了起来,拖着野猪走到了附近的小河边,“扑通”一声,把猪扔进了河里,然后仿佛给猪洗澡一般,把野猪浑身上下都洗了一遍,然后湿淋淋地拖了上来,对着这头滴着水的野猪,他又开始怔怔地发起呆来。

    洗姑且算是洗干净了,可然后呢?要怎么个烤法?他依稀记起来自己那个冒险狂父亲在吹嘘自己的冒险经历时,似乎有说过关于烤东西的故事,但是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只能想起一个“枯枝”来,于是他站起身,开始去寻找枯枝,这个倒挺容易,不一会儿他就收集了一堆枯枝放在一起,然后把野猪放在上面。

    莉琳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正午,阳光斜照在森林里,即使是冬天,还是有些暖意,伸了懒腰,打了个哈欠后,她却发现空气中并没有自己期待的烤肉的香味,她站起来走到河边,看到一堆枯枝上放着一只野猪,菲列迦坐在枯枝堆旁,愁眉苦脸地正盯着那只野猪。

    “喂!一号,你在做什么啊?我不是让你把野猪洗干净生堆火烤一下的吗?你居然敢偷懒摸鱼!”

    “你说得倒轻巧,又没打火石,你让我上哪去生火?”

    “拜托!生火一定要用打火石的吗?你不会用火花么?”

    “什么火花,是那个魔法?”

    “对啊,就是那个嘛。”

    “我没办法用那个。”

    “可你以前不是说你是贵族吗?怎么可能会不知道火花。”

    “我没说我不知道啊!我是说我没办法用!”他刚说完,就看到莉琳脸上起了很神奇的变化,她走到自己身边,盘腿坐下,用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语重心长的说到:

    “一号,既然你身为我的仆人,那么我很希望你是一个思想道德良好的人,一个人,有没有本事那可以先不谈,但是首先一点,必须要有良好的操守,虽然你一时误入歧途,但是现在回头,为时未晚,现在,我就要好好给你上一课,今天我们要学的是——“诚实”,什么是诚实呢?那就是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撒谎,不欺骗;贫穷并不可耻,最紧要的是人要活得堂堂正正,你没有看过火花的咒语,这并不是你的错,不过你不应该为了面子而说谎,要知道虚荣——”

    “够了!”菲列迦听得青筋暴起,终于忍耐不住,大声打断了莉琳,“火花的咒语不就是‘βpaσe’么?我跟你说过了!我没办法用!”

    “可……这……怎么可能?”莉琳惊诧了,因为菲列迦说的咒语是对的,正因为他说的是对的,所以她才觉得不可思议起来。

    在伊斯佩里赫大陆上,魔法师是一个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职业,但是一个能够使用魔法的人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魔法师,原因无他——魔法是一种既容易又困难的东西。

    容易之处在于,只要你掌握了某个魔法的咒语,就能通过吟唱把自身的魔力咒化从而发动。困难之处在于,不同的咒语消耗的魔力是不同的,越是强大的魔法,耗费的魔力越庞大,发动时需要的精神力越高,对于身体的精神负担也越重,此外,想弄到一个高级的魔法咒文往往代价高昂,花费不赀——人类本来就是这样一种生物,自己花了极大代价入手的东西,绝不会心甘情愿轻易地和他人分享,更别提普及大众了。因此,成为一个魔法师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那些有钱有时间的往往没兴趣和毅力,而那些毅力和兴趣都有了却单单没钱是对这种职业发展状况最好的一般性概括。

    不过,除此成为职业的魔法师之外,一些小型的魔法倒是相当普及,这些魔法本身不需要耗费太多的魔力和精神力,咒文也并不难搞——当然,想要正确发音,还是需要找人教,所以即使是这些很平凡的魔法,也并不是为那些温饱都尚且勉强更别谈花钱请老师的穷人准备的——比如说火花、闪光,都属于这一类的魔法。所以一个熟知咒文并且能正确发音的人却无法使用它,不要说莉琳,任何一个正常人听了都会觉得难以置信:只要有魔力,就能发动魔法,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

    “我怎么会知道!?”菲列迦恨恨地说到,他又何尝不想学魔法?当初,那个当总督的父亲为他聘请了一位当地的魔法师做老师时,他就已然想到了学好魔法的美妙之处——做一朵晶莹的冰玫瑰出来,或者操纵风将花瓣吹成女孩的名字,又或者……然而这一切浪漫地设想都成为了泡影:自己体内存在着魔力,只是这魔力根本无法被咒化——这是那位老师所做的结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身位总督儿子的身份,也许这位老师就会把自己拿去做人体实验了。虽然他一开始并不能接受这样的结论,不过在经历了无数次徒劳的失败之后,他也不得不得黯然地承认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看着菲列迦一脸沮丧的表情,莉琳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同情地拍了拍菲列迦的肩膀,干咳了两声后,她用温柔的声音安慰到:

    “……咳,一号,听好,对于你的遭遇,我感到很遗憾,可是换个角度想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碰到魔法……虽然有机会碰到魔法的人都会用……所以你不用为此而沮丧。”

    “……”

    “那个,不会使用魔法的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当然知道咒语还不会的就你一个……可你也不用为此而沮丧。”

    “……”

    “而且其实魔法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虽然至少可以用来生火而不是愁眉苦脸坐着发愣……不过你完全不用为此而沮丧。”

    “……”

    “综上所述你完全没必要伤心……毕竟就算伤心了你还是不会呀……”

    “……”

    “……所以我们还是来烤野猪吧,呃……我来生火。”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