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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爱屋及乌

    一回到公寓,叶梦晨和易夏累的连话都来不及多说,道了声美梦,各自回房间洗漱休息了。

    熬了一夜,再加上刚成为陈亦煊的女朋侪,叶梦晨以为这一个清晨格外美妙。她实在有满肚子话想和易夏说,但终究斗不外瞌睡虫。唯有睡醒了再说吧,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临睡之前,叶梦晨照旧看准了时间给陈亦煊打了个电话,相识到他已清静抵家,相互甜蜜了几句,也就放心地睡回笼觉去了。

    这一觉,叶梦晨睡到了下午3点半,照旧被渴醒的。她睡得很香,连做的梦都是美的。梦见了陈亦煊搂着她把她先容给各人,高调地宣布:这是我女朋侪,叶梦晨。

    叶梦晨带着极佳的心情打开房门,发现易夏也起床了,正在客厅里看综艺节目。

    “梦梦,晚点我们一起去柏家用饭?4点半时柏辛诚会来接我们。”由于易夏的母亲跟柏辛诚的母亲是闺蜜,而易夏家并不在a市,所以自从她来到g大上学后,基本上周末都市去柏家用饭,再跟柏辛琪一起回公寓。

    柏家在郊区外有别墅,平时聚餐都是回别墅里。距离市中心有点远,所以柏辛诚的妈妈才会允许易夏和柏辛琪住在外面。

    叶梦晨跟她俩关系好,有时也会去柏家用饭。但难堪今天是柏辛诚亲自来接,而不是派家里的司机过来,所以叶梦晨想,照旧要适当给易夏缔造时机的。

    女孩子就是这样,一旦自己拍拖了,也巴不得身边的人都能情感顺利。于是她以晚点要跟家里人视频为由谢绝了。

    柏辛诚定时来把易夏接走了。她走后,公寓里就剩叶梦晨一小我私家了。平时上课,她们回来得早也会煮饭。但基本都是大杂烩,没什么技术含量。

    所以叶梦晨想着,晚上自己就随便下点面条什么的吃就得了。

    正当她打开冰箱,企图研究看煮什么面时,电话响了。

    电话是陈亦煊打来的。

    “起床了吧?在干吗呢?”陈亦煊的声音听上去懒洋洋的,应该是刚睡醒。

    “起来了,正准备煮面吃呢。”叶梦晨一手拿着手机,一手翻着冰箱里的食材,发现能用的食材寥若晨星。

    “你会下厨?”陈亦煊有些惊讶。

    “我只会煮面条,呃。”跟陈亦煊比起来。叶梦晨以为自己简则是厨艺呆子,所以会下厨这话,用在她身上不适用啊。

    “别煮了,一起用饭吧,我去接你,怎么样?”陈亦煊以为自己是真的陷进去了,刚睡醒,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见她。

    “昨天熬夜了,今天没什么食欲,想吃点清淡的。所以就想着煮面吧。”

    “清淡点也好,我知道一家潮汕砂锅粥,很不错,你应该会喜欢。”陈亦煊赶忙抛出美食诱惑,还怕你不上钩,嘻嘻。

    “那好吧,你告诉我地址,不用专门跑过来接我了,我自己打车已往。”美食与玉人的双重诱惑下,叶梦晨坚决关上冰箱门,跟陈亦煊约会去了。

    “没事,我这边已往接你开车也就20分钟。我刚起床,先洗漱下。40分钟后到。”才刚拍拖,就放女朋侪自己出门,不亲自接送,这怎么行?这可是献殷勤的好时机,陈**oss虽然不会错过啦。

    “那好吧。不急,你逐步来,开车小心点。”看陈亦煊那么坚持,叶梦晨也就妥协了。虽然心疼他要往返奔忙,可是一想到男朋侪对自己的体贴,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遵命,陈先生的女朋侪。”陈亦煊在电话彼端行了个军礼,逗乐她。

    叶梦晨被陈亦煊的遵命娱乐了。一边哼着小曲一边跑回房间打开衣柜易服服。

    30分钟后,陈亦煊都打来电话说10分钟后她可以下楼。她还没研究好到底穿哪件衣服。

    最后时间来不及了,她闭上眼睛,来了个点兵点将,点到哪件穿哪件。

    她最终换上一条粉色的连衣裙,连妆都来不及化,只上了个口红,就急遽套了豆豆鞋跑出去。幸亏天生丽质难自弃,否则顶着一张素脸,跟陈**oss呆一块,照旧有很大压力的。

    当叶梦晨到楼下时,正看到陈亦煊开着车门,倚靠在车子边上。他应该是刚刚洗完澡,穿了身休闲的运动装。

    夏日黄昏5点多,阳光虽然依旧猛烈,却没有了中午的咄咄逼人,反而给人一种懒散的感受。

    而阳光下的男子,依旧帅气逼人。身上一股清晰的味道,让叶梦晨好不容易清静的心,又开始加速跳动。

    这照旧陈亦煊第一次看叶梦晨穿裙子。之前见她,不是牛仔配t恤,就是球衣,忍不住赞美到:“你穿裙子很漂亮。”

    “谢谢。我们走吧。”叶梦晨被他夸得欠盛情思起来,脸上也泛着淡淡的红晕。

    “好,这里开车已往要半个小时,现在已往恰好到饭点。”陈亦煊说完,牵着她的手,走到副驾驶座,为她开了车门,系上清静带。

    早上吃的是港式早点,晚上准备吃潮汕砂锅粥。叶梦晨好奇道:“你也喜欢吃粤菜?”

    “爱屋及乌”。因为你喜欢,所以我也喜欢。简简朴单的四个字,又一次让叶梦晨心动不已。心里不禁叹息陈亦煊真会撩人。

    一路上,陈亦煊跟叶梦晨聊了许多。聊他们配合的喜好,足球、美食、旅行。

    叶梦晨也是这时候才知道,原来陈亦煊从小到多数是校足球队的,而且不仅能踢前锋,也能踢后卫,可谓是全能型人才。

    “实在我发现我自己喜欢的球员许多都是踢后卫的,像马尔蒂尼啦、特里啊、拉姆等等。”男生也追星,只是追的是技术和能力。不像女生,大多时候,追星只是为了花痴。

    “啊,你也喜欢马队?”一听到陈亦煊说喜欢马队,叶梦晨眼睛都亮了。

    “喜欢,我小时候最先踢的位置是后卫的,他是我儿时的偶像。”巅峰时期的马尔蒂尼,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边后卫。许多踢球的人,都把他奉为自己的偶像,尤其是踢后卫位置的人。

    “a米是我最喜欢的球队,马队是我最喜欢的球员。惋惜他去年退役了。”说到喜欢的球队和球星,叶梦晨一下子变得滔滔不停起来,跟陈亦煊的距离也拉得更近些。

    “许多女孩子喜欢球星都是因为他的颜值,你呢,又是为什么喜欢他?”似乎对叶梦晨,陈亦煊永远都是好奇心十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