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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与怜猝不及防地心颤了下,脑子有些紧,慢慢道:“谢谢你了啊。”

    壮壮以为他不相信自己说的,强调说:“真的,哥,我以后不结婚,我挣钱养你。”

    温与怜轻轻点了她的额头,说:“等你谈了恋爱,你就不这么说了,早不知把我忘到哪个山疙瘩里了。”

    “那我发誓,我要是食言,就……”天打雷劈。

    后面的话温与怜没让她说出来。不是他不信壮壮说的话,他想丫头长大了,哪会不对某个男孩子动心?按照她的性格,就算她结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是捧着心对自己好的,就不用无端走这道程序了。

    “瞎说什么,我自己能养我自己,还要你养不成。你给我把数学学好了,你个脑子,数学就给我考五十分,怎么上大学?!”

    壮壮吐了吐舌头,表现的一脸痛心:“上天给我关了这扇窗,我也没办法呀。”

    壮壮钢琴弹得好,其他学科成绩也不差,唯独数学是死敌,温与怜曾想过让她走艺术道路,她没同意,说学费太贵。

    钱不是问题,只要壮壮想学,多少钱他都可以拿得出。

    兄妹俩快走到家时,忽然迎面拦了四五个混混,嘴里嚼着口香糖,斜吊着眼,痞气痞气的。

    壮壮躲到温与怜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用口型说:这是他们学校普高的学生。

    晨高是M城最好的学校,里面分了好几个部分,简单来说,好手好脚的读普通高中,身体有明显缺陷的,上聋哑高中,俩高中一个校门进出,除了教学楼不一样,操场,艺术楼,升旗广场都是共用一个的。

    ——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平头毛小子,姿态高傲,说话毫不客气:“这是你男朋友?李书辞,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李书辞是壮壮的大名。

    温与怜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男生,一只手就能捏死的蚂蚁,他很好奇接下来这人要做什么。

    壮壮告诉温与怜,这人缠着她一个多星期了,非要让自己做他女朋友。

    温与怜扫了平头男一眼,犀利道:“你有什么优点让她做你女朋友?”

    平头男声音陡然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发火了。

    “老子不嫌弃她听不见,说不了话,还不够?”

    “尊重呢?”

    温与怜道:“你就因为不嫌弃她是聋哑人?那你图什么?你了解她吗?”

    平头男翻着白眼,粗声粗气:“什么烂问题,长得好看就行了,老子又不让她做什么,跟了我,神气!是不是!”他说着还朝后面的兄弟呼应了下。

    壮壮跛了下脚,无助地看了眼温与怜。

    温与怜让她站好,往前走了一步,勾着一抹邪笑,上脚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平头男踹出去老远。

    他单拎着书包,道:“我是李书辞的大哥,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杀过人放过火,别以为穿着叮当拉响的衣服就是出来混的,老子混社会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翻跟头!离李书辞远点,不然弄死你们,我说到做到!”

    这些年纪的小朋友,以为长得凶就可以混世,没个几两肉,吓一吓气势就软了。

    平头男身后的几个兄弟忙慌把人扶起来,远离那片危险区。

    但那小子不服,手抖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尖刀,叫嚣着:“我有刀,我不怕你!”

    “啊!!”壮壮看到那把刀忽然无声尖叫了起来,拐杖都扔了,蹲在地上捂着耳朵不要命的嘶哑狂喊。

    温与怜回头看了她一眼,瞪着眼睛冲那帮小子喊道:“滚!!!”

    他蹲下身,安抚几句,把人背在身后,拎起拐杖走了。

    到了家,壮壮的情绪稍微缓和一点,温与怜把她扶坐在沙发上,她愣愣地移了下位置,艰难地扯出点笑。

    “别笑了,比哭还难看。”

    壮壮动了动嘴:“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温与怜去厨房切了点水果出来,坐在她身边,说:“别想太多。”

    壮壮吃了颗葡萄,索然无味。

    “我们在这里安全吗?”壮壮比划道。

    “安全,有我在呢。”

    “我是问,你安全吗?”

    ……

    时间错乱,那一刹似乎回到了十年前,长水街危楼32号。

    发霉的屋子,结着蜘蛛网的家具,还有忽亮忽灭的日光灯。

    纪淮挟持着壮壮,冲他喊:“脱不脱?你不早给姓周的玩过了,给我上一次有什么关系!”

    温与怜被拴着一只手,一只脚,面目灰败,手里紧抠着地板,一声不吭地看着他。

    纪淮的尖刀贴着壮壮的脸部滑动,嘴里吐着恶毒的话语:“你要是不脱的话,我就把这把刀捅到这丫头的嘴里!”

    纪淮说到做到,那把锐利的刀刃已经划破了壮壮的右脸颊,伤口渗出血丝,顺着下颌流淌。

    温与怜一只手不好动,但艰难地脱掉了上衣,露出伤疤纵横交错的胸膛和背部。

    壮壮一直摇头,让他不要再继续下去。

    但纪淮就是要羞辱他,没达目的之前,他是不会罢手的。

    “我要当着这丫头的面弄你,温与怜,你不过是一破烂而已。”

    温与怜恍若未闻,脱了上衣后就没再动了。

    纪淮叫他,猛地来到他面前,掐着他的脖颈,道:“为什么不脱了?我要上你,你没听见?!!”

    温与怜慢慢抬头看他,说:“纪淮,你就是人渣!”

    纪淮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温与怜被打偏过头,瞬间夺过他手上的尖刀,用脚踹开了纪淮,举着刀说:“老子死也不让你如愿!”

    他尖峰一转,那把刀的刀头没入了自己的小腹,霎那,血流成河。

    整个刀柄都要刺进去一般,充斥着偏狠的绝望。

    作者有话要说:  穿插十年前的回忆杀,我会慢慢写

    会有孜然味的肉香,等完结了,我会整理出来,放微博上

    到时候来取就行了

    来求个收藏,哈哈哈

    ☆、相见

    壮壮扬着手机兴奋地朝温与怜挥手,她跨着小步子跑,支撑的拐杖都快给她甩飞出去了,她一点儿也不在意,两手用力比划。

    “看我在学校电脑上看见了什么!”

    温与怜试图看清楚她挥在天空中的手机屏幕。“看见什么了?”

    “是周大哥。”壮壮眼里闪着光,手语:“学校电脑上弹出广告,是周大哥的公司招人,我看了一下,周大哥的地位可高了,是公司老板呢。”

    十年没有消息的周寻卿突然从天而降,光是这三个字就让他呼吸一滞,忘了动作。

    壮壮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比划:“去找他吧,哥你不是一直在找他么。”

    温与怜挪不开小小方框里装着的人影,测对着镜头,轮廓清晰,身姿挺立。

    有一瞬的退堂鼓在心里敲响,回了家,想了一晚上,他果断打电话给蓝玉辞职。

    蓝玉正在拍戏,刚结束一个镜头,听到他要辞职,挺吃惊的,问:“为什么辞职,出了什么事?”

    温与怜恭敬道:“没什么,只是挽救一件十年前错过的事。”

    蓝玉忽然联想到自己之前的女朋友,猜测说:“女朋友吗?十年啊,行,不过,要是你想回来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温与怜谢过蓝玉,上网查了一下周寻卿公司的招聘启示,很凑巧,人才招聘就有一项招保镖的,但那一项的备注栏的面试官正是周寻卿本人。

    他如果去,直接面对的就是那个人。

    他要怎么说,要如何面对?

    温与怜贪婪地看着周氏集团核心人物照片,周寻卿褪去了十七八岁的青涩,他变得成熟,眼眶深邃,里面恍惚涌动着一潭深水,一眼看着,就深深坠入其中,再难全身而退。

    他现在的脾气会是怎样,会不会因为当年自己的背信弃义而伤了心,变得愈发冷漠,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