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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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这样粗的木桩需要两个壮汉才能抬起,所以测试被迫延迟了半柱香的时间。
营中还很嘈杂,大家都还震惊于冯福的表现,刘哲则趁此时机和马驹交流感情。
“你有名字吗?”刘哲抚摸着马背,笑问。
马儿享受着刘哲的抚摸,同时摇了一下头。
这让刘哲极为惊喜,这匹马果然通人性,他笑道:“不如我给你取个吧,嗯......叫什么呢?有了,不如就叫大黄吧!”
马驹狠狠地吐了一口气,宣泄他的不满。刘哲笑道:“逗你玩的,我看叫‘黄膘儿’如何?你不说话,我就算你答应了。”
黄膘儿没有表示反对,只是闭着眼睛享受抚摸。
“你看那个人竟然在和马说话。”刘哲身后的一人对身旁的人说。
“我想他是太紧张了吧,毕竟他看起来还只是个孩子。”他身旁的人说道,他看着这个孩子的时候,总不知不觉的有一种要追随于他的感觉。
“紧张有什么用?事到临头,求神拜佛也来不及了!”那个人却极为不屑,好像知道了刘哲必定失败似的。
他们说话时虽然故意压低了声音,可还是一字不漏的进入了刘哲的耳里。有时候听力太好也并不是一件好事,还好刘哲发现他的耳朵会自动屏蔽那些嘈杂的声音,尽管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黄膘儿啊黄膘儿,他们不相信我们的能力,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要让他们后悔自己所说的话呢?”刘哲笑道。
陈道仁心里有一些兴奋,如果说朱亚洁是破开敌军的剑的话,冯福就是不折不扣的摧毁敌军的锤子,前提是给他找匹载得起他的马以及不被他弄断的刀。
许久,测试终于能够再次开始了,刘哲骑马来到起跑线上,听见的却是人群嘲讽的声音。
“这孩子真可怜,排在冯福后面,只会更显得没用。”
“你看他的马,还只是一匹马驹,跑得快吗?”
“我赌五步,五步他就要摔下来,有没有人跟我赌?”有人说。
“赌你妹啊,军饷又还没发,赌什么?”有人不屑的反驳。
“我跟你赌!”刘哲骑在马上,用弯刀指着那个人说,“谁输了就欠谁一壶酒,怎么样?”
那人却乐了,说道:“好,一壶酒就一壶酒,到时候可别耍赖。”
“谁怕你啊?我叫刘哲,你叫什么?”刘哲笑道。
“河东郡,谭之明!”谭之明笑道。
刘哲爽朗一笑,策马而去,“是条汉子,这酒我收下了!”
马跑得不是很快,但是很平稳,丝毫不曾偏离白线,距箭靶还有些距离的时候,刘哲便上箭,拉满弓,两支箭行云流水的射出,在刘哲眼里五十米外的箭靶是如此的清晰。
“两箭全中。”亲兵向前方的人示意,大家的热情再次被激起。可不一会儿,他又惊慌地喊道:“全......全布命中靶心!”
神箭手!陈道仁十分惊喜,他比别人更清楚这意味着什么,靶心并不仅仅只代表黑色区域,而是黑色区域的正中心,一支可以说是运气,两支就一定是箭艺高超的人。一个神箭手意味着什么?兵未动,先取敌将首级。使敌军完全陷入混乱。
紧接着,木桩距刘哲越来越近,在刘哲眼里,木桩的结构,纹理却突然变得清晰无比。一刀,桩碎!
与冯福的蛮力不同,刘哲是沿着木桩的纹理砍下,直接损掉了左边大半块地方,木屑横飞。
现在每个人不是震惊,而是骇然!如此行云流水的动作,如此完美的通过,他似乎还只是个孩子吧。
刘哲勒住了马,转过身来,大声地朝谭之明说道:“记住,你欠我的酒!”
陈道仁已经跑了过来,真是挖到宝了,他心想。“请问少侠名讳?”他问道。
刘哲翻身下马,抱拳说道:“汉室,刘哲。”
“原来是汉室宗亲啊,还请随我一同看完这场测试,如何?”陈道仁问道。
刘哲爽朗一笑,说道:“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两人便坐在一旁,一边看着滑稽的测试,一边聊起了家常。后面的那几百号人中,倒有一个叫徐虎的八尺壮汉通过了测试,他脸上有一道刀疤,据说他原先是青州一带的山贼,这道疤就是当年被朝廷征讨时留下的,可谁曾想到,现在的他却成为了汉军的什长。而那个叫做谭之明的,约二十出头,相貌平平,骑术虽然不精,但力气倒是不错,他的那两支箭,有一支射到了黄色区域。
因为整体水平实在是太差,陈道仁只好降低了要求,会骑马的就能当伍长,骑上马了且能砍到木桩的就当什长。考虑到很多人都还不会骑马,成军的第三天就由什长带着自己的部下进行练习。
刘哲的下属有九个,分为两个伍,因为刘哲作为什长不算在其中,所以有一个伍其实只有四个人,这在御林军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不过由于是新军,也没有多余的人手来填补缺口了。
马场
这里属于雍州北部,有大片的草原,与刘哲记忆中江南的草原不同,这里的土地更加坚硬,不如江南一般湿润,这里没有河,没有丘陵,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草原中的那些军帐。
刘哲与他的部下来这里训练,他骑的还是那匹马,在陈道仁的特殊关照下,他的弯刀换成了铁质的长枪,一石的短弓换成了两石的长弓。冯福也是要换装备的,不过两石的弓对他来说也不趁手,所以陈道仁已经叫人快马加鞭去长安购置三石的长弓。
“我问你们,马对你们来说是什么?”刘哲抚摸着黄膘儿的马背,问道。
“什长,您这不是废话吗?马不就是代步的工具吗?”说话的是伍长张家三,总缩着个头,看起来像个混混,废话了,监狱来的有几个不像混混?
刘哲盯着他的眼睛,严肃道:“你这么想那你的命在战场上很快就没了,你只是把马当工具,你就不会重视它,保护它,而对骑兵而言,马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骑兵往往要孤军冲向千军万马,若是马受了伤,四周全是敌人的我们还能逃出去吗?”
张家三被吓出冷汗,嬉皮笑脸地说:“瞧您说的,哪有那么严重。”
刘哲懒得跟他废话,转身对另一名伍长易长说:“张家三的五个人中抽一个给你指挥,我要你们知道,在军营中只有绝对服从命令,这种情况以后如果再出现,杖二十!”
“喏!”易长心里却是高兴啊,平白无故的自己手下的人就多了一个。张家三却被吓出一身的汗,杖二十?听说军杖比官杖要厉害的多,这......这不是玩命吗?
可没多久,他们之中无论是谁都高兴不起来了......
“腰给我挺直,你现在是军人不许一个地痞无赖的样子!”
“给我下来做五十个俯卧撑,谁让你这么用力打马的啊?你当马不疼的啊?”
“你,别东张西望,说的就是你,谁让你骑马的时候到处看的啊?给我下来做二十个俯卧撑!”
一天下来,所有人都感到浑身无力。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这么刻薄,可那双眼睛又好像什么都在为你着想似的,让人发不出脾气,他们趴在木床想着。不过他们每个人确实都学会了如何骑马。
刘哲面向南方望着星空,眼里噙着泪水,喃喃道:“你在这个时候,是在做与我一样的事吗?只可惜,我可能......去不了了啊。”
ps:纠正前面的一个错误,由于小雨在百度汉朝地图时,搜出两张的地图有所偏差,字迹模糊不清,在花了很长时间之后,总算把地图确定了下来,所以说战争的发生地不是在并州,而是在雍州,战场在北地郡,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新平郡。造成的不便还请见谅,不过也不是十分要紧,因为我这到底是仙侠嘛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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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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