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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潜规则第11部分阅读

    天还要送小孩上学呢!

    我又看看睡在她旁边的儿子,他睡着了的样子绝对天真可爱,让人忍不住想亲他一口。都快十岁了,还离不开妈妈。我不敢想象他长大成|人后的样子。我不敢设想他的未来。我有一种预感,这样捧在手上长大的孩子将来可能比我还惨——绝顶聪明,却一事无成——因为诱惑他们、腐蚀他们的东西太多了……

    是的,我不敢设想未来,那是一个禁区,令我心惊胆颤。我甚至不敢设想一年、三年以后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我现在就是这么一副束手无策、坐以待毙的姿态。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只是不知道将来怎么跟儿子交待?

    这时老婆开口说:今天我跟儿子存了个子女婚嫁保险。

    我朝她看看,没做声。她于是提高嗓门,又说了一遍。

    ——每个月50元,15年以后,我们就能拿到2万元钱。

    我点点头,却默默无语。我心想:到那时候2万元钱也许能买张床吧。我用手拍拍老婆的头,示意她睡下。然后我关了她的房门,来到我的小房间,坐在雪白的日光灯下,感到睡意全无。

    不得不承认,我的心情糟透了。尤其老婆刚才的一席话,让人感到像在准备后事。儿子已经快十岁了,家里的储备别说一个子儿没有,反过来还欠人家好几千元钱。关于那个婚嫁保险,老婆以前也多次提起过,却都被我有力的手势斩断了:孩子如果有出息,要我们留钱做什么?孩子如果没有出息,我们留钱又有什么用?

    现在这句话,连我自己也有些糊涂了:什么叫有出息?什么叫没出息?我一向不是认为自己很有出息吗?20多岁就成了地方“名人”,文联委员,什么都没怕过,没在乎过。当年结婚的时候也是身无分文,什么办酒、请客,一概免了。没有房,棚子就棚子;没有家具,脸盆当凳凳当桌……相信一切自己都可以创造出来……这事如果放到现在,绝对是个神话。这一切再也不会发生了。否则只会被人看作是疯子。一对疯子。自己做了一代疯子还不够吗?……

    不知为什么,毫无理由地,我强迫自己坐下来,铺开稿纸,抓起笔往下写。我把40w的大日光灯关了,只开了桌上那只8w的小台灯。这样省电,也省得打扰家人。

    一大早,我正趴在桌上假寐,被老婆给猛力拍醒了。她的一张脸离我的脸很近,脸上涂满了白白的一层洗面奶,像戴着一只假面具,一个劲地冲我嚷嚷“自行车自行车”……

    我心里一阵紧缩。顿时明白了她大喊大叫的原因。我懵懵懂懂地跟着她门里门外查找了几遍,当然不会发现那辆昨天刚买的永久牌自行车。我们没有车棚,平时旧自行车都是加几把锁锁在楼道里,新自行车则在睡觉前搬进门内。老婆一遍遍地问我昨天夜里自行车放哪儿的?我随便朝楼道某个地方一指,她顿时跳脚大喊起来:

    ——完了!肯定被偷走了!你为什么不把它扛到家里来?

    她这一吵,把邻居都纷纷引出来了。她就站在那里一遍遍地宣讲自行车被偷的故事,一副哭腔。儿子这时突然出来指着她笑道:

    ——妈妈像个女鬼哦,妈妈像个女鬼哦!……

    她下意识地一抹脸,才发觉自己脸上涂着白奶,于是忙溜回家,用毛巾把脸一抹,然后扑通一下横在床上恸哭起来……

    我让她哭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去,拍拍她大起大伏的肩膀说:算了,想开点,破财消灾嘛!说不定我耳朵马上就要好了!听取这话,她才渐渐止住了哭声。

    9半日闲

    这个城市已被我烙上了太多的恐惧的印记。

    无论我选择怎样曲折的路线,都不免要与这引起可怕的印记再度相逢。就好比这个城市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争,而我作为其中的一个战士,在哪儿踩上一个地雷,在哪儿挨过一颗子弹,一切都历历在目,记忆犹新。而且我还知道那些埋地雷、打黑枪的人,他们还在这个城市里,现在仍然在外面四处活动,冷不丁你就会碰上那么一个……

    去年是全民经商热,有个笑话说,一个建筑工地楼顶掉下来一筐砖头,砸伤了五个人,有四个是总经理,剩下的一个是副总经理。

    当时我在一家信息公司打工,亲眼目睹、甚至是亲自参与了这场战争。不久我就主动退出了这场战争游戏。太聪明的人总是喜欢追根寻底,总是喜欢戳穿别人的鬼把戏,道破事物的机关和真相。就像变魔术,你预知了魔术的奥秘再去看,必然兴味索然。这个城市如今似乎布满了我失恋的恋人,我不想也没有勇气再重温旧梦。

    下午,我重新拾起我原来的那辆破自行车,骑上它,战战兢兢地穿过这个城市。

    通往南郊的那条沙土路上,灰雾更加弥漫,据说这是附近的两座水泥水做出的独特贡献。围绕一座山林,转过一个近180度的大弯,就进入了一条林荫遮蔽的砖铺小道。这是我和冷艳约会的地点。她今天补休一天。

    远远地,我看见她已经到了,穿着黑花纹黄|色衬衫的冷艳翩然如一只花蝶。那条紧身石磨蓝牛仔裤把她臀部、腿部的曲线尽情地勾勒出来——尤其是蹶在摩托车座上的圆溜溜的小屁股,充满了青春的诱惑……

    上坡时,冷艳笑嘻嘻地回过头:喂,加油啊,追上我有奖!

    我笑道:奖什么?

    她更笑:你想奖什么就奖什么。

    我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哦?

    她故意将摩托车开得我和速度差不多,于是在半坡上我就追上她了。我和她故意保持一臂距离,不时地从后面伸手去捉她。每碰到她身体一次,她就发出一声惊慌的尖叫,笑得喘不过气来。最后一次,我成功地捉住了她的后衣领,她大笑着,像蝴蝶那样扑腾了几下,就连连求饶:我投降,我投降还不行吗?……

    我们都停下车,扭成一团。我发现她上身除了那件黄衬衫里面什么也没有穿……

    我恍惚间抬起头来,发现坡道上有几个人都停在那儿看我们。

    我喘着气说:我真是疯了,恐怕中了你的什么妖术了,但愿这里没人认识我。

    她笑着说:那几个人是你的学生吧?

    我说不,那明明是你的病人嘛。

    我们一起笑起来。

    ……

    坡道再转个弯,迎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有足球场那么大,延展在两壁山崖之间,加上一道九曲回廊,景致倒也古朴,富有野趣。

    我们在草地上躺了一会儿,就开始打羽毛球。

    打羽毛球这是我的强项。一招一式都显示出训练有素。冷艳就在微粒显影妩媚的阳光下跳起了雀跃的舞蹈。洁白的羽毛球在微微秋风中飘飘扬扬,来回穿梭。

    每打回一个球,冷艳都要报以一串银铃般的欢笑,胸口的一对活兔很醒目地在衣襟内跳荡着,呼之欲出。尤其当她弯腰捡球时,那里面的风景会产生霎时惊心动魄的走光……

    我看见好几个男人都在盯着她看,便说:我出汗了,歇几分钟再打吧?

    她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毕竟年轻,不知道什么是累。

    这时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走到我面前,说:喂,拍子借给我打两球。

    我惊讶地看看他,手上的拍子还是不知不觉地交了出去。

    他的球技显然不如我,手忙脚乱的像只触了电的猴子。冷艳老接不到他的球,因为他的球打得根本不是地方。冷艳捡球的时候,他就瞪凸了眼珠子盯着她胸口看。

    我回过神后,就走到冷艳跟前,要过她手上的球拍,说你看我的。

    我这边正好是顺风,球速较快,加上我暗中使了劲,那球便像炮弹一般嗖嗖直朝“西装”脸上乱射。他显然不会接这种“追面球”,只有躲闪的份儿。这次是轮到他频频捡球了。

    几个回合之后,“西装”就交械了。我看见他把拍交给冷艳时,还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塞到她手上。

    我索性在草地上躺了下来,望着天。天不怎么蓝,云也不怎么白,淡淡的,似有似无,但阳光很好,很温暖,闭上眼睛,还能闻到身边花草的芳香……

    少顷,我睁开眼睛,看见冷艳高高地站在我身边,正望着我笑。

    我说:小女妖,有什么好笑的?说来听听?

    她笑道:刚才有两个人在表演决斗,我看了当然很开心。

    我说是啊?你是说我和那个“西装”?他名片上是不是写着什么经理?我还是总经理呢,你要不要看我的名片?

    她顿时笑弯了腰,跪在我面前,俯身咬了一下我的耳朵:傻冒,他怎么能跟你比?哎,就说打球吧,你怎么会打那么漂亮?你真是神了,样样都出类拔萃,这说明什么?

    ……?

    说明我的眼光是一流的,是吧?

    她这样跪在我面前,是不是故意让我看见他衣内的风景?而且还有一阵阵带汗味的少女的体香……

    中午,我们在茶社喝了会儿茶,吃了几个茶鸡蛋,和几个萝卜丝做的油汆子。坐在古色古香的红木雕花椅上,时而望望窗外的山野风景,时而端杯品茶与佳人相视笑语,心境少有的好。

    我故意逗她说:要是我们俩在这里办茶社,以此为家,你愿意吗?

    她笑道:这倒是个浪漫的设想呀。

    仅仅是浪漫?我问。

    她想了想,说:我觉得,一个人只要生性快乐,善于去欣赏,去享受,什么事情都能发现乐趣。

    那么我呢?医生,你看我是生性快乐的人吗?

    你和一般人不一样,你是带着上帝的使命到这个世界来的呀。(她提起暖瓶给我添上水。)人生短暂,人这辈子要做成一件事又谈何容易?所以你想排除一切干扰。这些干扰大都来自生活,来自人的欲望本身……总之,这是个痛苦的怪圈。要克服这个怪圈,必须是神经、意志非常坚强的人……

    她说话时,我一直出神地望着她。讲到这里,她避开了我的目光,望着窗外的山林出神。

    我站到她面前,挡住她的视线:那么,你看我的神经强度如何?

    她扑嗤笑了,说她还是第一次听说“神经强度”这个词。我说反正就是这个意思,你替我诊断一下,你是医生,我信你的。

    她笑道:我当然属于神经坚强的人。不过,别绷得太紧,太紧就会出毛病的。

    我问她:你认为我目前的厌倦情绪是一种精神障碍?

    她注视着我,许久没有开口。

    下午,我们又去了招隐寺。

    招隐寺的山门上刻着四个蓝色的大字:城市山林。

    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她惊讶地睁圆了眼睛:不会吧?我说,我不想一个人来玩,看上去有点傻不啦叽的。

    那就邀几个伴呗。她说。

    要是话不投机,还不如一个人儿。

    她笑了。她说: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大意是说,狮子老虎喜欢独来独往,羊儿蚂蚁才喜欢成群结队。

    我说:我现在的感觉不像老虎,倒有几分像老鼠。

    我可不干,她抗议说:你是老鼠,那我成什么了?

    ……

    我们沿着鹿跑泉、虎跑泉、听鹂山房等景点游了一圈。井眼里都是一摊污水,更听不见什么黄鹂鸣柳。水泥厂方向飘来一团团灰雾,天空迷蒙一片。听鹂山房已改成了一座茶社,只有门口的介绍牌上如数家珍地写着动人的文字——这里曾是东晋著名音乐家戴喁的故居,他常常携带美酒佳柑,来林深处聆听黄鹂啼鸣,终日不厌,于是便有了“戴喁斗酒双柑听鹂声”的典故……

    戴喁实际上是晋代一个著名的隐士。还有,号称江南半壁米家山的宋代大书法家米芾当年也在这里长期隐居。

    听说米芾的墓就在南郊附近,你去过没有?我问她。

    她微微摇了摇头:还没有呢。

    据说那是一座空墓,文革时被砸毁了,后来重砌的。我告诉她。

    怎么是空墓呢?她问。

    我说:这个责任恐怕还得由米芾本人来负。因为他太酷爱自由了,太浪漫了,他把自己的归宿交给了这十里长山,交给了大自然。他的灵魂,即使死后,也不愿受到世俗的马蚤扰和任何禁锢。你想,也多亏是座空墓,文革时他在九泉之下才免遭一劫,不是吗?

    冷艳总是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地听我说,好像生怕漏听了一个字。

    我又向她推荐了唐朝诗人李涉写南郊的一首诗——

    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

    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

    她听了,抚掌笑道:我们今天是偷得浮生一日闲,比他还多半日呢。

    ……

    说说笑笑走走,就来了一处叫读书台的地方。

    冷艳手一指说:又是一个你崇拜的人物!按你的说法,他又算一个高级隐士吧?

    我们走进阁门,只见正屋中央有一尊执笔而坐的古人塑像。塑像前是书案一张,油灯一盏,旁边还有几把陈旧的太师椅,一张竹床,布置得倒也有几分清寒静谧的意味。

    再看介绍,这里的主人公竟然是一位皇太子——萧统,梁武帝萧衍的长子。萧统生而聪睿,五岁遍读五经,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忆;二十岁时离开六朝金粉之地的建康(南京),来此隐居,闭门读书,潜心编纂了我国最早的诗文总集《昭明文选》。三十一岁时双目出血、失明,心力交瘁而死。

    我还是被这个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呆立在那儿,许久说不出一句话。因为我知道,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比耶酥、释迦牟尼要真实千百倍。据说释迦牟尼成佛前也是一位王子。他们原本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假如这就是生活的真谛的话。而他们却做出了另外的选择。后人虽然记住了他们的事迹(忘却了无数帝王将相),但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他们呢?……也许,他们生来就是为人类作牺牲的吧……

    读书台前,碧草茵茵,苔痕斑斑,黄昏的秋阳从树隙间迟迟离离地照过来,照着这人去阁空的一千四百年……

    站在阁前的阳台上,可以看到招隐寺全貌。茂林修竹中,露出几处檐牙屋脊,一辆面包车正滑翔水泥路歪歪斜斜地开上来,最后停在山腰的一个小广场上。而周围的丘峦从三面恰到好处地形成一种环抱之势……

    ——只是这里,再也不是当年萧统、米芾醉心的招隐寺。这一点我很清楚,而且越来越清楚。当冷艳依在我肩头说,我可不希望你像他这样时,我仰头一笑说:这可能吗?……

    10汪洋一草

    当天晚上,我在收音机里听到青年诗人顾城自杀的消息。

    当天晚上,我睡在家里小房间的小床上,关起门来,总算关住了外面的一些噪音。我常常庆幸自己能住上这么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虽然它紧靠马路吵了一点,靠近水泥厂灰尘多了一点,下雨还常常闹水灾,但它毕竟可以藏身了——而且藏身所里还可以再藏身——藏成一个人。

    老婆在睡觉之前,还推门进来关心了我几句。她叫我别百~万\小!说了,早点睡觉。我确实感到很累。昨夜一夜没睡好,今天又山山林林地玩了一天。

    我闭上眼睛,可怎么也睡不着。脑袋里乱糟糟地搅成一团,就像胃子里吞进了太多的食物难以消化。一个人好东西吃多了,嘴就刁了,一般口味的食物就激不起他的食欲。人的脑袋瓜大概也是如此。营养过剩?我知道我的口味越来越高,越来越难满足了。孤僻也许就是这样产生的?……

    我一闭上眼睛,萧统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他谈笑风生,飘飘欲仙,举止投足间,无不显出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孤傲的气派。高贵而孤傲。是的,就是这感觉。当年在读书台,可有心爱的人儿陪伴他?也许是他找不到这样的人、或者是失去了这样的人,才看破红尘,决心远离尘嚣?也许是因为他太聪明了,成了一个痴人、怪人,常人觉得不可理喻,也无法接近?……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远处的诗人才是伟大的,如果这位诗人做了你的邻居,你看到的只是一堆笑料。

    难道做一个不甘平庸的人,就必然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么?

    ……

    门外关不住的声音让我感到一阵阵的烦躁不安。马路上的车辆鸣着刺耳的喇叭在我头顶上方隆隆地驶来驶去。厕所间里,老婆开着轰轰的洗衣机,叫嚷着,逼迫儿子洗脸、刷牙、洗屁股、洗脚、睡觉……每天都是如此,都是一个艰苦的战役。这孩子,都快十岁了,还这么烦人。晚上不肯睡,早上不肯起。明天早晨闹钟一响,天麻麻亮,老婆又会大呼小叫地把儿子从床上拖起来,逼他刷牙、洗脸、吃早饭、拿书包、戴红领巾……直把他拽出门,一直送到学校。日复一日,就这么循环往复,没有改变的意思。恐怕连自己都不知道忙的什么。反正在这样的忙忙睡睡中人一天天的长大,再一天天地变老,直到长眠不醒……我闭上眼睛,仿佛一下子看到了二十年、四十年以后的情景——四十年以后,我都七十多岁了,如果我还活着的话,和现在会有什么不同吗?……

    塞上收音机的耳机,是我对付这种困境的常用方法。耳朵被塞上以后,现实世界仿佛离我远了一些,我的灵魂好像氢气球似的悬空飘浮起来……脚下是人间的万家灯火,头上是浩瀚星空——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是偶然从美国之音电台里听到顾城自杀的消息的。我不幸成了第一时间得知这个噩耗的中国人之一。明天,或者后天,我们的中文媒体或许才会报道这个消息。

    中国的朦胧派首席诗人顾城在澳大利亚的激流岛隐居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可是这一天他用斧头砍死了他的妻子,然后上吊而死。目前人们只知道这些。详情还有待继续报道……

    无数个早晨的早晨又来到了。

    随着一声重重的关门声(老婆终于把儿子拽出去了),屋内突然变得寂静下来。

    其实我早就醒了。不,确切的说,从昨夜开始我就一直醒着。又是一夜未眠。也不是全醒,就这么半梦半醒之间,迷迷糊糊的。我只记得一件事,我曾在半夜里听到美国之音报道了顾城自杀的消息。我还记得我半夜里好像爬了起来,打开屋内所有的灯,翻遍每只书橱里的每一本书,想找出顾城的每一部作品。另一个房间里的老婆曾被从气窗透出去的雪亮的日光灯刺醒,惊诧地责问了我两句……

    ——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因为我的床头正堆着几本顾城的诗集:《黑眼睛》,《雷米》,《城》。我的所有的顾城的著作都在这里了。

    死去的人已经默默安息。活着的人依然要活着——问题是怎么个活法?……日复一日,这依然是个问题。这个问题在今天早上因为顾城的死而变得特别严重。

    顾城,曾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崇拜者之一。他不仅用自己才华绝代的诗歌而且用自己的行动力图为现代人类探寻一种合乎人性的生存方式。也就是他意念中的净土——理想的女儿国。

    不久前,我还在一本海外杂志上读到他的关于“女儿国”的论述。他认为女儿性恰恰体现了中国人对于人性的佛性这种和谐的最高梦想:美丽,丰富,洁净,空灵……

    但他还是丢下我们,独自到另一个世界去寻找他的女儿国了……

    我躺在床上,半天半天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因为我不知道起床以后应该干些什么。一个个设想都被否定了……

    是的,一切似乎又失去了意义……这个世界,又少了一条活着的理由……

    好在我的理由还没有丧失殆尽,至少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理由,在虚无中若隐若现,犹如汪洋中漂浮的一根稻草……

    许久许久,我终于摘下床头的电话,一下一下地按着上面的数字键,按了足有十几遍之后,电话终于通了——当听筒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甜甜的少女的声音,我这边早已是潸然泪下,许久许久说不出一个字来……

    第十三条婚规:非房勿扰永远的童话

    辣文更新时间:2011-12-1916:16:08本章字数:5947

    没等钟山把话说完,孙燕突然就火了,没头没脑冲老公来了一梭子:“你早就想跟我们分开了,以为我们看不出来?告诉你,你要是不卖马家湾的房子,我们就各住各的,散伙!……”

    1渔夫与金鱼

    如今人们一见面,除了喜欢谈腐败就是谈房子。对于这两个话题,我还真有许多话说。就在前几天吧,我还为房子的事和我的妻子孙燕吵了一架。具体过程在这里就不多说了,因为这并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至于吵的原因我以为还是有必要说一说的。还是让我从现在住的房子开始说起比较好。

    先说地点,它在江城的边缘、一个叫马家湾的地方。据说在20世纪六十年代初的时候,这里还是荒无人烟的一片,到了七十年代的时候,据说随便一个什么人,只要他愿意,都可以在这里搭窝棚、砌房子,不需要任何手续,也不需要任何人批准,院子想围多大就围多大。据说那时候砌间房子只要花百把块钱。我有一个叫江波的朋友,他爷爷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花60元人民币就在城中心买下了两间旧屋连同一百多平米的院子。直到现在,江波还住在那里面,他还给我看过房契,可见此事不虚。

    到了本世纪末,位于市郊的马家湾和许多其他地方一样,已经显得非常杂乱、拥挤、肮脏了。换句话说,我们家就住在这杂乱、拥挤和肮脏之中。

    马家湾为什么会这么脏乱差呢?前面说过,这里是城市的边缘地带,九十年代开始繁衍的蝼蚁一般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们越来越多地将目光不怀好意地转向了这里,因为城市中心的空间已经被他们蚕食殆尽。

    马家湾这地方过去一直被人称为“贫民窟”,这里的居民大都不是本地的,而是外来的“流浪者”,有的还是逃荒的难民。可想而知,当初这些难民在这里搭窝棚、砌房子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无政府状态,屋前屋后,萝卜青菜,猪圈粪坑,鸡鸭成群,完全按照农村的那一套进行,直到今天,他们谈起当年划地为牢、占山为王的经历时还感到遗憾不已,因为他们当初没想到(也没能力)将院子围得更大一点,假如当初那么做的话,现在人人都离大款不远了。

    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样,人们对于白拿白占的东西总是不那么珍惜──比如山坡上的这些荒地,反正不值钱,想什么时候占,再去占也不晚。当然这是旧话了。

    现在,他们听说开发商要来了,便积极汲取了过去犯“农民意识”的教训,家家开始突击搭建简易窝棚,因为他们听说,有了这些窝棚,就可以跟开发商讨价还价,要求开发商还给他们同面积的新房子,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啊!马家湾人终于迎来了他们淘金史中第二次发财致富的曙光。

    拆迁、开发是一块一块逐步进行的,看见幸运的邻居们鸟枪换炮住进了象征现代文明的新套房,老马家湾人沉不住气了。他们也用上了自来水,但没有下水道,他们就把水直接排到路上。有的人家还迫不及待地用上了土法上马的卫生间,但没有化粪池,他们于是就把粪和水作了上述同样的处理。看到住新房的人和他们一样踩着脏水、闻着臭气,他们的心理或许就平衡许多了。

    因此,就对马家湾的环境不满这点而言,我和妻子和其他人都达成了一致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能力改变这种现状。愿望和现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两码事,这是连小学生也知道的常识,而孙燕却常常会把它们混为一谈,这是引起我们之间分歧的一大原素。

    本来我以为,喜新厌旧是男人们固有的本性,谁知我的妻子孙燕用她的实际行动给我上了活生生的一课,让我知道女人在这方面比男人有过之而不及,特别在对待“物”的问题上。

    我发现,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我的妻子不是越来越满意,越来越快乐,而是恰恰相反。换句话说吧,她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了,而她的脾气比她的口胃还要大很多,她的心情变得越来越不好。这难免让人想起那个古老的“渔夫与金鱼的故事”。

    在普希金的那首童话诗里,老渔夫被描写得勤劳忠厚,老太婆则是一味地贪得无厌,登上女皇的宝座并没有让她感到幸福和快乐,相反,她变得更加凶狠和霸道了。最后老渔夫从海边回来,看见在他面前重新是那所破旧的小泥舍,他的老太婆正坐在门槛上,摆在她面前的,还是过去那个破旧的小木盆。

    这个故事我们大家小时候都听到过,长大以后,有多少人知道,我们正在不知不觉地重复着这个故事。

    我这么说,一点没有故意贬低我妻子的意思,更不会将她与普希金故事里的老太婆相提并论,这是我要着重声明的。我历来认为,夫妻吵架,没有对错之分,只存在值不值得的问题。我历来还认为,我们每个人(不论男女)心里都住着那个丑恶的老太婆,只要条件一旦成熟,她就会在我们面前现出原形。到这个时候,小金鱼的尾巴一摆,游向了大海深处,我们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希望,包括我们已经得到的一切,都会化为幸福的泡影……

    在搬来马家湾之前,我们住在黄泥南路的一套旧房子里,一楼。我们之所以能住进去,是因为那儿的地势比较低,一下大雨就会淹水,单位里其他人都不愿住。我们在那儿住了5年,被淹了4年。

    1995年夏天,是我们被淹得最惨的一次,床和桌子都被淹没了,实在没法儿住,我们就临时到马家湾来租了一套房子(月租金360元,较低),权做避难。后来一打听,附近还有一套商品房在出售(原来的主人忍受不了这里糟糕的环境,退了货),而且是三楼,一室半一厅,建筑面积约64平米,售价约7万元。

    当时我们家几乎没有什么存款(前两年存了一万元钱,怕贬值,就买了一架钢琴,结果还是被水淹掉了),好在7万元还不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孙燕向单位借了2万元钱,加上亲戚朋友们东借西贷的,先凑了5万元交给开发商,剩下的2万元保证在年底交清,这才拿到了新房钥匙。

    妻子说,他们单位有规定,鼓励个人买房,凡是个人买房、不要求单位分房的,单位可给予2万元的买房补助。也就是说,孙燕向单位借的那2万元钱实际上是不用还的,将来只要补办个手续就行了。

    至于我,我没有向单位要钱。我的单位是学校。学校规定,凡是个人买房、不要求单位分房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买房补贴,初级职称3千元,中级职称5千元,以此类推;还规定:只有男职工可以享受分房待遇。我是男职工,这是确定无疑的,假如我要了那5千元钱,那么我的分房资格就没有了,还要把我那套淹水的房子无偿地交出去。呆子都会算这个账。何况我自认为还不是呆子。

    这么一说,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不向单位要钱了。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单位里的任何人我们家在马家湾买房子的事儿。假如让单位知道了,我的分房资格还有吗?……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这步棋是走对了。这个事实在这篇小说的后面将会被提到。

    现在还是来说说马家湾的这套房子。当时钥匙拿到手,什么装璜都谈不上,连地板都没做,只是将墙壁草草粉刷了一番,我们就急急搬进去住了。

    住下来才知道,房子的质量有多糟糕。所有的水管、龙头、阀门、电线、灯头、开关都不能用,墙体开裂,天花、地面不平,还短少面积。据统计,江城市的房屋开发公司计有三百多家,除了一两家之外,无不靠短斤缺两的伎俩发财。

    前不久,我们楼里一个叫黄二的邻居发起“百家诉讼”活动,号召所有私人购房者联合起来,告开发公司的状。我也参加了。现在江城技术监督局专门成立了一个“房屋公正测量中心”,生意空前兴隆。我们这套房子,原来开发公司的合同上是64平米,“公正”测量下来,60平米还不到。我们都非常想讨回被骗去的那四千多元钱。

    法院开庭那天我们都去了。有日记为证──

    1998年2月17日。

    还是一个阴雨霏霏的日子。江南连续二十多天的阴雨早已让农民对田地里的小麦产生了绝望情绪。包括黄二在乡下的父母和亲戚们。但黄二本人不是个农民,他更关心的是生长在城市、自己身在其中的那株水泥植物。开庭这天,黄二尽可能请了一些熟人和朋友去为他助威,包括电台报社的记者,技术监督局的有关人员。

    b法庭给人的印象是小、脏、破,形状像一间教室,却没有学校的教室那么大,四张长条凳上挤挤碰碰坐着十来个人,让人感觉不到法庭庄严的气氛。这与我们当初的想象相去甚远。“讲台”上坐着四个法官,一女三男,都很年轻,看上去像几个上台发言的大学生。台下的两个侧座,左面是原告律师k老,白发苍苍,满面苍荑;右面的被告律师则显得年轻有为,而且笑咪咪的,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

    书记员点名之后,女审判长宣布审理开始。双方律师读起诉状和答辩状。然后进入法庭调查。也就是将黄二和我们所有的原告里里外外调查了一番。当黄二回答原名“黄二狗”时,法庭里泛起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嘻笑声。黄二依次向法官呈上了房产证、售房合同、售房发票、检测报告及发票等物证原件,报社记者的闪光灯为这个枯燥的过程增添了一点亮色。不过报社记者闪了几下之后就离开了,就去赶下一场“演出”了,他没有听下面的法庭辩论。

    其实法庭辩论是整个开庭过程中最为精采的。大家都想亲耳闻一闻律师们的唇枪舌剑,尤其想亲眼目睹大名鼎鼎的律师k老的神奇风采。遗憾的是这天k老贵体欠安,感冒,在法庭上打喷嚏的时间倒比说话的时间长。相反被告方那个年轻的律师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脸上那咪咪的笑容越发自信而迷人。年轻的律师用他的口才和笑容几乎说服了所有在场的听众:一,143系数在前,“517号文件”在后,此房建于“517号文件”发布之前,因此“517号文件”对它不适用;二,在“517号文件”颁布之前,几乎全国所有的开发公司都采用了143系数,因此它的合理合法性是不容怀疑的。另一边的k老又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却没有说出什么话。这时人们看见坐在台下的黄二举手站了起来:请问法官,作为原告,我能说几句吗?审判长看了看他,同意了,说,可以。

    ──“我认为被告律师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是个水货。”黄二开头就来了一句惊人之语。──律师的职责是什么?是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法规是什么?是“517号文件”!而“143”系数是个什么玩艺儿?说穿了,不过是开发商的一个霸王条款──它不是法规,更不是法律。这里是什么?是法庭。而不是什么民间调解场所。在法庭上就要讲法律。而被告律师将不合理的行业霸王条款拿到法庭上来胡搅蛮缠,这是对法律和法庭的藐视。听说这位律师还是正规政法大学毕业的,没想到上了法庭一句法律都不讲,所以我认为他不配当律师,因为他缺乏一个律师起码的职业道德,是个标准的水货!……

    黄二这番话说得那个年轻律师面红耳赤,但又不好发作。而台上的法官们都在捂着嘴偷偷发笑。台下的听众好象是第一次发现黄二雄辩的口才,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做出一副发现天才更天才的表情。事后,我们对黄二在庭上的那段精采表现喝彩不止,说早知如此何必要请律师老k,何必要花那1万元冤枉钱。黄二对此却表现得相当谦虚,说k老的作用还是不可缺少的,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都是k老做的,而且庭上的那段话也是k老事先与我设计好的,他说他们律师同行之间不好撕破脸皮,但你是原告,如果他不要脸,你就可以去撕他的脸皮。听罢,众人皆服。

    第十三条婚规:非房勿扰不安于室

    辣文更新时间:2011-12-1916:16:08本章字数:4563

    关于这场官司的最新进展情况是这样的:1998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但被告(开发商)不服,上诉到了中院。到目前为止,中院